林亮宇律師分析,該建商提供的定型化契約顯然違反消保法規定,故意沒有約定逾期開工的罰則。而依消保法規定,內政部公告之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有關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,視同賣方違約,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,應構成契約之內容,且建議要盡快起訴,還可以主張法定利息5%。不過本件屬於「合建分售」型的契約,必須要注意契約性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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